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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房屋,婚后租金是共同财产吗?

发布日期:2022-03-22

(一方)婚前房子(婚后产生)的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以租养供,卜易的小房子归谁?


这个问题不禁让我们想到之前代理的一个案件,不知道朋友们还记不记得,之前胜伦“家简法”的那个故事——《不翼而飞的房子》?事情是这样的——


卜易是一位单亲爸爸,带着一个十多岁儿子,按揭买了一套两房一厅的小户型,正在供;尔菲是一位单亲妈妈,带着一个十多岁的女儿,也有一套两房一厅的小房子,已经付完全款。两人觉得双方条件很是般配,就组成了一个再婚家庭。


但结婚后,一家四口,两个半大孩子,哪套小房子都不适合一家四口居住,只得另外租了套大房子住。后来,两人商议改善一下家里的居住环境,就把卜易名下那套小房子出租出去,租金能够覆盖月供;将尔菲名下的小房子卖出,买了一套大房子,一家四口搬进大房子生活。


后来,卜易和尔菲终因性格差异,矛盾日渐激化,卜易向法院起诉离婚。在诉讼中,卜易认为,大房子是婚后共同购买,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他的那套小房子,是婚前购买的,婚后还贷的钱来自租金,而租金属于房子的孳息,因此租金也是婚前财产,所以,房子属于他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卜易的这一主张,差点没把尔菲给气死,尔菲反问:如果当初不是用我的小房子换了大房子给一家人住,你把你的房子租出去,难道你和儿子住大街上吗?


租金,到底是投资收益,还是“孳息”?


我们在接受尔菲的委托后,就租金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研究了大量案例。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孳息”这个词,是民法中的一个专用词汇,不是日常生活用语,很多读者朋友可能会觉得陌生。“孳息”是什么意思?孳息,就是原物产生的额外收益,比如动物生产的幼崽,属于自然孳息;再比如存款产生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


那么租金到底是房子产生的收益呢,还是孳息?其实并没有定论。


于是,结合卜易和尔菲这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我们从多个方面准备证据并展开论述,以证明卜易的小房子婚后产生的租金是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我们梳理了双方婚前婚后房产变动情况的证据资料,同时列了一张表格,清晰地展示了双方婚前婚后的房产情况。在婚前,卜易只有一套尚在按揭的小房子,只能用于和儿子一起居住,不可能用于出租;而尔菲婚前也有一套小房子,足够尔菲和女儿居住。婚后,如果不卖掉尔菲的房子,双方既没有经济能力、也没有购房资格去购买一套大房子,因此,出售尔菲的小房子用于购买大房子、把卜易的小房子租出去,是双方对家庭财产进行的一个规划安排,卜易的小房子出租出去是家庭理财方案的一部分,因此房屋租金属于投资收益。


其次,我们搜集了在出租卜易房屋的过程中,尔菲与中介机构进行商谈、参与签约、以及房屋出租后与租客之间沟通联系、收取租金的相关证据,以证明在房屋出租过程中,尔菲也付出了相应的精力和劳动,因此租金是收益而非自动产生的孳息。


本案最后以调解结案,虽然无法确切知道法官对这一问题会如何具体论述,但是,我们检索的大量案例判决结果表明,一方婚前房屋婚后产生的租金,如果是无须双方婚后付出劳动即可自动取得,则被认定为孳息的可能性较大;如果这个房子租出去后还要和租客沟通、要维修、要投入精力管理,那么这个租金很可能被认定为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离婚时将租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时候,可能会考虑租金来源这个因素,给房主那一方多分一些。


律师支招

每个案件都有不同的实际情况,纷繁复杂,法律的规定不可能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事实为依据”是法官裁判案件的一个基本原则。租金到底是投资收益还是孳息,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事实情况来进行判断,并无定论,因此也给婚前财产安排留下了空间。我们建议:


如果你是有房的这一方,想要租金归自己,可以考虑将房子的租赁事宜委托给父母、亲友或者专门机构进行管理,避免婚后需要自己亲自管理;并且建议租金单独开户,以免和婚后其他资金发生混同,另外,要求租客转账交租金的时候备注清楚“某某房某月租金”,以明确收入来源和属性。

而如果你是没有房子的那一方,但希望租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则要尽量参与租赁事宜,为租金付出一定的劳动,比如参与租赁合同的签订、与租客之间的沟通、 定期不定期查看出租房屋的状况、对房屋进行修缮维护等等。


当然,更清晰有效的办法,就是签订夫妻财产约定,对租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进行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