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外婚姻家事纠纷中,一方隐匿境外财产、跨国管辖冲突、婚内过错举证难等问题叠加,常常让当事人的维权之路举步维艰。近期,胜伦婚姻家事法律服务团队办结了一起典型跨境离婚纠纷案,通过创新诉讼策略 + 跨境联合办案,为委托人锁定境内核心权益,还预留了境外财产追索路径,实现了跨境维权的双重目标。
婚姻破裂,跨境维权遇三重困境
委托人高女士与丈夫陈先生 1996 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2001 年起,陈先生出现婚内出轨行为,后因工作长期派驻新加坡,与高女士两地分居二十余年。
高女士对陈先生在新加坡的生活、财产状况毫不知情,仅从女儿处得知,陈先生在当地开公司,与第三者同居并生育子女,核心财产大概率已转移境外。其拟提起离婚诉讼时,陷入三大核心困境:
第一,高女士不了解陈先生的财产状况,仅在国内起诉,财产方面举证难度大,而在新加坡法院起诉,则可利用新加坡法院的财产申报制度获得陈先生的财产情况;
第二,新加坡夫妻财产制度与国内不同,在新加坡,婚后财产如无约定,则以夫妻财产分别制为基础,即原则上各自财产归各自,对婚后增值部分则考虑对家庭经济贡献和非经济贡献等因素按公平原则分割。因为高女士和陈先生已经分居多年,对陈先生在新加坡的财产在经济方面贡献不大,如仅在新加坡起诉,财产分割将大幅倾向于陈先生,对高女士不利;
第三,两国法院均有管辖权,如果同时起诉,新加坡法院在得知中国法院已经受理,则会中止诉讼。
如何在两国法院进行诉讼,才能最大限度地保护高女士的合法权益?
量身定制,阶梯式策略巧破局
首先,先在国内法院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立案后申请延迟送达;
其次,同步在新加坡法院提起诉讼,利用新加坡法院离婚案件诉讼程序较快的特点,通过财产申报制度,获取陈先生的财产明细;
再次,若陈先生提出对平行诉讼的异议,便择机撤回新加坡诉讼,聚焦国内案件审理;
最后,待国内法院判决离婚并分割了国内财产之后,再通过新加坡司法程序,分割境外财产。
精准举证,力促双方协商调解
接受高女士委托后,我们团队第一时间深度研判中、新两国婚姻家事法律规则及司法实践差异,并联合新加坡当地专业律师建立协同办案机制,为委托人量身定制阶梯式诉讼策略。
案件推进过程中,我们通过与境外律师协同协作,精准掌握了陈先生在新加坡的财产状况。同时在国内开展多轮调查取证,固定了陈先生名下房产、股权、银行存款、车辆等资产信息,以及其婚内重大过错的完整证据链。
庭审中,我们全面呈现陈先生境内外财产状况及过错事实,明确提出其因婚内过错应在财产分割中少分的主张,形成强大的举证优势与诉讼压力。最终,陈先生迫于压力,与高女士达成调解协议。
双重保障,实现权益最大化
调解协议中,陈先生不仅同意解除与高女士的婚姻关系,还将其名下价值上千万的境内房产全部归高女士所有,并支付额外金钱补偿,全额锁定了高女士的境内核心财产权益。
同时,调解时,我们请求法院在调解书中明确,本次诉讼仅处理中国境内夫妻共同财产,陈先生在新加坡及其他境外资产,双方另行通过当地司法程序分割,为高女士后续追索境外财产预留了合法、清晰的维权路径,真正实现了 “境内权益全额保障 + 境外权益有效追偿” 的双重目标。
本案的成功办结,是跨境联合办案模式与创新诉讼策略的双重成果。面对涉外婚姻家事纠纷的复杂情形,唯有精准把握各国法律差异,巧用司法程序时间差,构建境内外协同办案机制,才能破解举证、管辖、执行等多重难题,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