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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加盟经营的风险

发布日期:2012-06-04

 

如何防范加盟经营的风险

  作者: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王欣亮律师、麦冬致实习律师

作者简介:

王欣亮 律师

从事律师行业工作多年,擅长的业务领域主要包括劳动争议纠纷、房地产纠纷及执行类案件,多年来代理了数百起仲裁、诉讼、执行案件,参与办理的群体性劳动争议案件获得2010年度广州市律协维护社会稳定奖。王欣亮律师在非诉讼法律服务方面也有着丰富的实操经验,多年来协助法律顾问单位处理了数量众多的合同审核、法律事务咨询、项目调查等非诉事项。

麦冬致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广东商学院法学学士,第二届广州律师辩论赛十佳辩手

 

一、特许加盟经营的概况

特许加盟经营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下简称“特许人”)通过合同允许被特许经营者(以下简称“被特许人”)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的一种商业模式。被特许人通过充分利用特许人在商标、运作管理等无形资产方面的竞争优势,能够更有效、快速地占领市场,从而实现双方的共赢格局。

由于特许加盟经营是我国近10年来才开始兴起的一种商业模式,部分特许权人利用法律漏洞而不规范经营,甚至欺诈被特许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对此,有关部门出台了多个规定,包括《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目的在于规范行业管理,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在特许经营这一法律关系中,基于信息不对称、经验不足等因素,被特许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对此,笔者将通过以下案例来说明防范加盟经营的风险之重要性。

 

二、案例

女士通过广告对一个经营内衣品牌的A公司产生兴趣。A公司在其加盟广告中声称只要有数万元的投资即可实现高额的利润,于是李女士决定开设该品牌的内衣店,应A公司的要求签订了一份《供货协议》,并且支付了6.5万元的款项。

随后,A公司向李律师发来装修报价,但装修物品的价格居然高出了市面价格的23倍。简单的小铺也需要6万元装修费,这和广告所称的“投入几万即可轻松盈利”的承诺明显不符。同时,当女士通过A公司的网络平台上订购6万元货物时,A公司又以各种理由表示无法供应李女士所订购的货物。在这种无货可卖、无法装修的情况下,女士因为无法经营而陷入了困境。最后,女士在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取回货款,避免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

 

三、关于防范加盟经营的风险之建议

(一)核实特许人是否属于合法的企业

假设和李女士签订合同的是一个自然人,而不是A公司,则女士应当格外警惕。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如果特许人并非企业,将直接导致所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此外,特许人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年检情况等都应当成为被特许人考量的内容之一。

 

(二)核实特许人是否办理特许经营备案,及是否存在纠纷

在上述案例中,女士通过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局了解到,A公司并未办理任何特许经营的备案手续,同时A公司在当地工商局被投诉的纠纷已有十数例,属于当地工商局重点“关注”的对象。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规定,特许人应当依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依据司法实践,虽然没有办理备案并不影响特许经营合同的效力,但是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部门作为管理机关,能够掌握特许人的相关信息,有效帮助信息不对称的被特许人了解特许人的真实情况。如果女士提早通过有关机关和渠道了解到A公司的相关信息,其可能会做出更加理性的决策。

 

(三)审查商标权、专利权等的注册情况

特许人的经营资源既可能包括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也包括字号、商业秘密、具有独特风格的整体营业形象等。根据有关规定,虽然特许人没有注册商标和专利权并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在实践中,没有商标权、专利权的备案申请将很难获得批准。此外,被特许人也可以检验特许人关于经营资源的陈述和承诺是否属实。

 

(四)针对特许加盟合同进行仔细的审查

有效的背景调查是成功合作的开始,而签订一份合理、公平的《特许加盟经营合同》才能使被特许人获得根本性的保障。被特许人在审查合同条款时,应当首要审查特许人是否就经营资源的合法性做出承诺,同时是否明确授权被特许人使用有关的经营资源。此外,如果加盟费和使用费的支付方式、保证金的返还条件、装修费用的支出等条款约定不明,将会在日后产生诸多争议,引发“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尴尬局面。

 

只有通过背景调查和签订合法完备之协议这两者的有机结合,被特许人才能够最大限度弥补因信息不对称、经验不足而产生的法律风险。否则,被特许人很容易被一些减少加盟费、折返现金、装修费减免等“承诺时很美好,合同中只字不提”的小伎俩所吸引,等到投入大量的资本开始运作时才发现其中的诸多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