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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事实 | 胜伦携手广州图书馆推出《明法•知理——广图普法》

发布日期:2021-11-04

经过前期的筹备,电子期刊《明法•知理——广图普法》今天与广大读者见面了。忝为主编,首先让我代表广州图书馆对筹备期间各位专家、各位工作人员为此付出的心血,表示诚挚的感谢。
借此机会,简单介绍下我们为什么推出期刊,以及如何办期刊的一些想法。

如果说,熟人社会更多依靠道德习俗,对人的言行举止加以规范的话;陌生人社会更多依靠包括法律在内的各项规则、规章、制度予以管理。这充分凸显出现代法律制度,在现代城市运行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基础性的作用。也因此,城市现代化程度越高,万人专业律师平均人数越多。
城市社会另一个突出特征就是专业化、技术化程度非常高。学业有专攻、隔行如隔山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以图书馆图书分类为例,局外人只知道书籍有文史哲政治教育等等之分,图书馆从业人员则能更加细分编目。以法律为例,一般民众可能就只了解民法刑法等大的区别,与此相对应的各种法律条文,则知之甚少。训练有素的专业律师,则根据具体的案情,能更有针对性地熟练运用具体的法律条文。专业化与技术化程度越高,社会分工越细,越需要通过一定的平台进行普及与转化……一个专业人士眼中的常识,可能是普通民众的知识盲点。
广州图书馆是面向公众服务的一个文化机构。在向读者提供基本的借阅服务的同时,如何适应时代的需要、读者的需要,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服务内容、服务模式,这一直是公共图书馆人绕不开的话题,努力摸索前行的主题。
广州图书馆研究写作室与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此次共同合作,联手打造推出的《明法•知理——广图普法》,目的就是搭建两大不同领域的同一平台,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与公共法律服务的合力,为广大读者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的服务。我们希望通过案例的剖析、相关专业书籍的推荐、法律专家通俗易懂地解读,让更多读者,普通民众知法懂法守法。
在信息海洋里,任何的关注,其实都是一种缘分。作为一种尝试,我们珍视读者对我们推送文章、栏目设置等的每一个建议;作为一个平台,我们也希望读者能把自己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告知我们,我们请这方面的专家予以解疑释惑。读者的参与,是对我们办好期刊源源不绝的动力;读者的意见,是我们提升办刊质量努力的方向。

广州图书馆副馆长 刘平清

我与图书馆
图书馆在我颇为曲折的人生历程中,是永远不能忽略的亮点。读小学的时候,父母工作忙,顾不上管我,寒暑假就是在父母单位的图书馆里度过。好处就是养成了读书习惯,不出去淘气,写作文也一直比较顺手。小学毕业适逢“文革”再没有一张安静的书桌,十四岁去农村插队。我插队的村子离县城很近,中学的图书馆有藏书流散出来,我们从本地青年哪里淘到这些书,如获至宝。参加工作后,我从老法院的档案室翻出来五十年代的法律书籍,虽读来半通不通,但成为了我的法律启蒙教材。改革开放以来,庆幸图书馆作为政府公共服务是最先开放。我们这种先天受教不足的人,图书馆就是最好的课室。更是放松心情,浏览世界的最好的场所。
这么多年与图书馆为伴,他让我们增长了知识,更是能陶冶性情。
图书馆是一个完全平等的场所,善待每一个渴望知识,喜爱阅读的人;没有功利,只有给予和付出。
多年与图书馆为伴,让我们也深深感染这种胸怀。我们也想为图书馆的广大读者们做一点力所能及的知识传播。因此有了广州图书馆与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合作为读者们推出的《明法•知理——广图普法》栏目。我们律师用法律专业知识尽可能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为读者解读一些身边常见的法律问题。希望阅读后您能有所收益。更希望将您所遇到的法律问题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为您提供更贴心的服务。
最后感谢广州图书馆给我们提供的这个与读者连心的平台!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