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一至第四届广州市律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第六、七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第五届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第六届常务理事。市政协法制工作顾问。曾获评“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省三八红旗手”。在从事律师执业期间,1993年十二月获评聘二级律师。1995年获广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律师”称号;曾获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新业务开拓”先进个人奖;2000年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业务优秀奖”;2001年被广东省政法委、省妇联评为“南粤百优女政法工作者”称号;2018年荣获广州市“改革开放40年贡献奖”。
陈舒律师投身慈善活动32年,历年累计志愿服务逾1万小时。人大代表的身份,在她身上同时展现了敢言者与行动者的双重特征;律师的专业素养,赋予她感性关怀与理性思索的融合。2003年至2018年2月担任全国人大代表期间参与了大量的国家立法工作,积极推动《慈善法》立法,开展《慈善法》普法工作。自2017年起,关注慈善组织的规范发展问题,每年参与慈善组织公开透明度摸查及分析工作,并主导编印出版《慈善组织透明度指标构建与应用》、《广州市慈善资金监管实践与探索》等慈善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