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中国特色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近日,天河法院召开2021年度社会化有偿调解工作总结推进会,市委政法委、市中院、市律协、区委政法委相关领导出席会议。会议总结了社会化有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评选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调解工作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调解员。其中,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荣获调解工作“优秀组织单位”称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社会化有偿调解试点工作,自2021年1月以来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法院与律所相对接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条更高效、更专业、更低成本的解决纠纷新路径,有效提升了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的工作效率,得到了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一批参加社会化有偿调解试点工作的律所,积极参与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组织该项工作,组织律师参加调解事务、轮班制驻点服务,积极发挥调解员的作用。
胜伦将继续围绕党中央“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化奖励为动力,践行法律工作者的社会义务,继续做好调解工作,为大众贡献专业、贴心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