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律师必须尽快告别没有分配体制的时代
(本文发表于2012年第一期《广州律师》杂志)
作者: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肖胜方
2011年8月28日,广州律协举办“思路决定出路——律师事务所管理讲坛”,邀请北京律协会长、中伦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张学兵律师主讲律师事务所的分配机制。
虽然连续举办了两场关于律师事务所分配机制的讲座,但是我们要问的是,在当下的广州律师业中,有多少律师事务所有分配机制呢?能分配的又是什么呢?
是案源么?不是,因为案源掌握在律师个人手中。
是工资么?不是,因为事务所不给律师发工资。
是利润么?不是,因为事务所没有共同的利润可供分配。
目前,广州律师业的主流依然是松散型的律师事务所,既不给律师发工资,也不给律师分配案源,又没有共同的利润,拿什么来分配呢?因此,有同行说,我们没有分配机制,只有成本分摊机制。
由于案源掌握在律师个人手中,事务所无法对案源进行二次分配,也就无法进行专业化分工;由于没有公共积累,事务所没有资源可供分配,也无法进行战略规划和品牌建设。
由于事务所内部律师之间是松散的合作,因此律师更多是单打独斗。当一部新的法律出台,律师既要学习研究(研发),又要宣传营销(营销),还要提供服务(服务),服务之后又要进行客户维护(维护)。对熟悉的领域如此,对陌生的领域同样如此。这样把律师当神仙,要求律师什么都要懂,并且什么都要做,长此以往,律师只能疲于奔命,不但自己辛苦,客户也很难满意。
由于事务所既不给律师发工资,也不给律师分配案源,花费在律师身上的可变成本几乎为零,因此对律师招聘几乎是来者不拒,导致广州律师数量逐年迅速增长。
一方面,我们欣喜的看到,随着律师数量的增长,律师队伍不断在补充新鲜的血液,律师事业后继有人;但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目前广州律师数量的扩张已经远远大于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律师数量已经出现严重的阶段性过剩,导致法律服务市场恶性价格竞争愈演愈烈,恶性价格竞争的直接后果是服务质量下降,服务质量下降客户满意度就下降,而普遍的客户满意度下降必然导致整个律师行业的社会评价降低。
需要指出的是,广州律师的形象还是很不错的。2008年,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和广州市社科院软科学研究所联合开展了“广州律师形象公众评价调查”,结果显示高达94%的当事人对律师的社会形象表示认可。但是,如果没有恶性价格竞争及其引发的不利后果,广州律师的客户满意度是不是可以更高呢?
对年轻律师来说,认识他们的人知道他们刚做律师不会找他们,不认识他们的人更加不可能找他们,而世界上只有认识和不认识两类人,也就是说,对年轻律师而言,当事人的直接委托是很不容易的。但是,事务所又没有案源可供分配,没有案源就没有律师费,而事务所又不发工资,因此,在生存面前,年轻律师的执业行为很容易发生异化,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这对律师业的健康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我们应该看到,广州律师与北京、上海律师的差距主要不在于律师数量的多少和律师个体素质的高低,而在于拥有良好分配机制的本土品牌事务所的多少。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我们希望有更多的广州本土事务所建立起良好的分配机制,进行合理的战略规划,并加强品牌建设与推广。只有这样,假以时日,才能与北京、上海的品牌强所相抗衡,才能在激烈的法律服务竞争中刷出广州律师的名片。